2026年10月1日,修订后的瑞士《反洗钱法》(GwG)正式生效。该法首次将提供咨询的律师、受托人和公证人纳入监管范围,同时要求他们将本机构的组织架构也面向制裁风险进行调整。推动力来自外部:国际标准,以及个别损害瑞士金融中心声誉的案件。[1] 该立法草案赖以成立的印象是:律师业迄今是一个不受监管的领域。这一印象并不成立,其理由也随之失据。这项改革并未填补任何漏洞。它只是在监控链条上延长了一个环节,而该环节并不执行任何支付。
「想洗钱的人,要么止步于银行,要么根本不会被拦下。被加倍的是成本,而不是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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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谁受 GwG 监管,如今谁被新纳入?
以职业方式接受、保管他人资产,或协助他人投资或转移资产的律师,多年来即属于 GwG 第2条第3款意义上的金融中介机构,并承担随之而来的全部义务:
- 识别合同相对方
- 确定实际受益人
- 查明背景与资金来源
- 留存文件记录
- 有合理怀疑时的报告义务
- 加入自律组织
- 定期审计
掌握他人资金的人从来都不是监管空白。因此,新被纳入监管的并不是转移资金的律师,而是提供咨询的律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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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法究竟涵盖哪些咨询活动?
根据 GwG 第2条第3bis款,顾问是指以职业方式为第三方在金融交易(包括融资)中,就下列具体法律行为提供协助的自然人和法人:
- 不动产的买卖;
- 设立和创建注册地在瑞士的非经营性法律实体,或注册地在境外的法律实体;
- 非经营性法律实体的经营与管理;
- 对非经营性法律实体的出资及其分配;
- 法律实体的买卖,前提是该买卖通过非经营性法律实体进行。
此外,根据 GwG 第2条第3ter款,以职业方式在超过六个月的期间内提供地址或场所作为法律实体住所或注册地者亦被纳入。还有新增的 GwG 第8d条:组织性措施同时须防止「违反《禁运法》(EmbG)规定的强制措施」的行为。[3] 这不只是偶尔做一次名称比对。法律要求的是一套可供检验的体系,涵盖职责分工、风险分析、内部指引、培训、筛查、控制与文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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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外的这道控制能为反洗钱带来实际收益吗?
关键的质疑不在于成本,而在于缺乏产出。每一笔被涵盖的交易都需要一个账户。它会经由银行、资产管理人、支付服务提供商,或设有信托账户的公证处进行,也就是经由一家金融中介机构,由其识别合同相对方与实际受益人、查明资金来源、持续监控支付往来,并在存在可疑情形时报告。受监管机构此外在今天就已必须适当识别、限制并监控法律风险与声誉风险[4],而 FINMA 将制裁风险列为一项独立的主要非金融风险。[5] 提供咨询的律师对同一笔交易做第二次审查,却掌握更少的数据,也没有支付系统。他看到的是委托事项,而不是资金流。
这第二道审视究竟能带来多少价值,恰恰在制裁筛查上显现出来。瑞士经济事务秘书处(SECO)就其自有检索系统说明:该系统「仅显示直接受制裁的个人、企业和组织的结果」,并且「不提供任何关于可能存在的所有权和控制关系的信息」。[6] 而如今恰恰要由既无账户数据、也无交易监控的人来判断这些关系:按照 SECO 的解释性指引,直接或间接持股达50%即构成所有权,控制关系则可能仅凭八项标准中的任何一项即告成立。命中只是审查的开始,而不是审查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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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道控制的代价是什么:独立性与职业保密义务
这第二道控制并非免费,而且代价不是用法郎支付的。律师「独立地、以自己的名义并自负责任地」执业(《律师法》BGFA 第12条b项),并「在时间上不受限制且对任何人」负有职业保密义务(BGFA 第13条第1款)。立法者确实看到了这一冲突:在司法、刑事、行政和仲裁程序中的活动仍被排除在外(GwG 第2条第4款f项);以律师身份行事的人,只有在其执行金融交易且相关信息不受《瑞士刑法典》第321条保护时,才负有报告义务(GwG 第9条第2款)。与之并列的,现在还有顾问自身的报告义务(GwG 第9条第1ter款)。
这两项规定在具体委托事项中如何相互作用,必须由律所自行判断,而且判断的依据是活动而非职业:同一家律所在一项委托中受监管,在下一项中则不受监管。这一负担无人能够代为承担。制裁条例的执行、监督与实施仍由 SECO 负责;SECO 自己将其解释性指引称为不具法律约束力。[7] 组织性预防则由 GwG 监管机关和自律组织进行监督。各项职权并行存在,而法律定性仍留给受监管者。由此产生的是界定成本、责任风险,以及对职业保密义务的又一次侵入,而这项保密义务保护的并不是律师,而是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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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影响者在2026年10月1日前必须做什么?
目标是正确的,手段却偏离了靶心。真正想改善反洗钱工作的人,会在资金流动之处强化监管,而不是在链条上延长一个并不执行支付的环节。对受影响者而言,这一批评暂时不改变任何事:在10月1日之前,他们需要一份适用范围与差距分析、一份可与现有洗钱风险分析合并的独立制裁风险分析、带有升级路径的内部指引、按岗位设置的培训、筛查治理机制、有效性控制以及文件记录。同一天,依据新的《法人透明度联邦法》(TJPG,SR 955.3)设立的瑞士透明度登记册也将启用。
结论:义务更多,安全并未更多
一份无法证明已获执行的指引并不能提供保护。而一项看不到任何新情况的额外义务,也不会带来额外的安全。
LINDEMANNLAW 如何提供支持
反洗钱法与制裁法属于 LINDEMANNLAW 的旗舰业务领域。我们为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受托人、家族办公室和金融中介机构提供支持:适用范围与差距分析、量身定制的洗钱与制裁风险分析、内部指引的起草、培训与有效性控制的设计、复杂所有权与控制结构的评估,以及在 SECO 和自律组织面前的报告、许可与执行事宜。
距离2026年10月1日已时间不多。请与 Dr. iur. Alexander Schiemenz 预约一次保密的初次咨询,我们将共同厘清您是否以及以哪些活动被纳入监管,以及在截止日之前必须建立哪些机制。
原刊于《Finanz und Wirtschaft》的评论文章见此:Sauberer wird der Finanzplatz nicht, wenn man die gleiche Frage fünfmal stell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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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
[1] 2024年5月22日联邦委员会咨文,BBl 2024 1607,第1.1.2.4节 | Fedlex
[2] Five × Five:顾问的新 GwG 尽职调查义务 | Lindemann Law
[3] GwG 第8条与第8d条(SR 955.0),2026年10月1日版本 | Fedlex · 加强反洗钱:各项措施 | SIF
